一、上诉书范文
上诉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根据案情需要可写可不写),职业或职务,单位。
住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根据案情需要可写可不写),职业或职务,单位或住址,与上诉人的关系(如委托律师代理,只需写明“律师姓名,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如有共同上诉人,继续写明共同上诉人的情况,所写情况同上)
被上诉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根据案情需要可写可不写),职业或职务,单位或住址,根据需要写明其与上诉人的关系。
住址:
联系电话:
被上诉人:……(如有共同被上诉人,继续写明共同被上诉人的情况,所写情况同上)
第三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根据案情需要可写可不写),职业或职务,单位。
住址:
联系电话:
上诉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年度)字第号一审民事判决(裁定),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一)……
(二)……
……
事实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上诉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二、上诉的程序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案件,一般应当有上诉状正本及副本。
上诉状内容应当包括: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文号和上诉人收到的时间;第一审法院的名称;上诉的请求和理由;提出上诉的时间;上诉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是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还应当写明提出上诉的人与被告人的关系,并应当以被告人作为上诉人。
第二百三十四条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因书写上诉状确有困难而口头提出上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其所陈述的理由和请求制作笔录,由上诉人阅读或者向其宣读后,上诉人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百三十六条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第一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上诉期满后三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第二百三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后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第一审人民法院。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接到上诉状后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第二百三十八条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准许。
第二百三十九条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如果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应当裁定准许被告人撤回上诉;如果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将无罪判为有罪、轻罪重判等,应当不准许撤回上诉,并按照上诉程序进行审理。
第二百四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通过第一审人民法院提交抗诉书。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抗诉期满后三日内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三、上诉书应包括的内容
(一)标题:以“民事上诉状”作标题
(二)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基本情况
1、上诉人基本情况:写明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
2、被上诉人基本情况:同原告项同。
(三)案件来源:写明上诉人不服的判决或裁定的案件来源。如:“上诉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于年月日〔〕字第号民事判决(裁定),现提出上诉。”
(四)上诉请求:主要写明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撤消或变更原审的判决、裁定,或请求重新审理。应根据原判的错误,简要指出原判认定的事实、证据、适用的法律或诉讼程序不合法之处。
(五)上诉理由:这是上诉状的关键部分,关系到上诉理由是否成立。通常从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引用法律是否适当和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对原判的错误进行辩驳。正文结束部分通常写:“综上所述,特向你院上诉,请依法撤消(或变更)原裁判。”
(六)结尾:写明提交机关,如:“此致人民法院”;上诉人署名或盖章;具状的年、月、日。
(七)附项:写明“本状副本份、物证件、书证件”。
小编提醒您,上诉书的内容必须明确,一般应针对一审判决的内容阐述自己观点,提出一审所认定的事实、适用法律错误的地方,以便要求上级法院予以纠正。如果您还有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想要了解,找法网也提供在线法律知识咨询,欢迎大家进行法律知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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