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损失的确认条件是什么?
坏账损失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的通知》的规定来进行确认的,需要满足两个方面的条件就可以视为坏账损失了。其一是债务人死亡,以其破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其二则是指以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
通常情况下对于坏账损失企业也是有一套处理方法的,可以在坏账实际发生时直接冲销应收账款;也可以在日常记账过程中采用一定的方法对于可能发生的坏账按期估计,计入当期费用,并建立好坏账准备,等待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时,冲销已经计提的坏账准备和相应的应收账款。
确实收不回的款怎么做账
首先,计提坏账准备,将计提额计入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和坏账准备科目。
当月期末结账,将信用减值损失科目余额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
接下来,将本年利润科目余额结转到未分配利润科目。
最后,将确实收不回的款进行核销,冲销坏账准备科目和应收类款项科目,做账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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